爱心论坛热点讨论残友热议 → 盲人无法落户深圳 律师:违反《残疾人保障法》

分享到:

  共有3779人关注过本帖树形打印复制链接

主题:盲人无法落户深圳 律师:违反《残疾人保障法》

帅哥哟,离线,有人找我吗?
爱心帮
  1楼 | 信息 | 搜索 | 邮箱 | 主页 | UC


加好友 发短信 等级:蝙蝠侠 帖子:805 精华:0 积分:7310 金钱:10156 金币:0 魅力:4504 威望:0 登陆:1 注册:2012/3/6 10:27:15 近访:2012/3/6 10:28:41 在线:在线0天0小时0分钟.
离升级差0天20小时0分钟.
目前等级0
盲人无法落户深圳 律师:违反《残疾人保障法》  发帖心情 Post By:2014/11/27 10:04:42 [只看该作者]

贴子已被锁定

  朱明建:制定与残障人相关的法律法规?却没有残疾人参与是不合理的

  《深圳市拟引进市外人员体检标准》是否该废除?11月26日,该话题在深圳某论坛上继续发酵。话题的导火索就是本报10月9日《深圳入户,为何要对盲人说不?》

  的报道。事件披露后,记者得知残障维权人士朱明建在10月13日就通过EMS快递同时向深圳市人社局、卫计委、残联三部门同时寄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他希望了解《深圳市拟引进市外人员体检标准(试行)》中认定所有盲人身体不健康的体检标准的制定是否科学、公正,制定过程中是否有盲人参与,也想了解深圳残联是否为解决盲人入户难的问题做了工作。

  11月26日,记者通过采访获悉,目前,朱明建已收到深圳市卫计委的公开答复,明确表示:“标准制定未邀请包括盲人在内的残疾人参与。”对此,朱明建向深圳市政府寄出了一封投诉信:“深圳市入户体检标准歧视残疾人,已经违反了《残疾人保障法》。制定与残障人士相关的法律法规,却没有残疾人参与,这更是不合理、不合法的,建议废除体检标准。”

  当日,记者看到深圳的网友中也有七成以上表示支持。

  文/羊城晚报记者 沈婷婷

  盲人再优秀也无法入户

  前几天,不少媒体报道来深圳18年的刘先生入户积分达131分却因为视力全盲无法入户。

  朱明建从《深圳市拟引进市外人员体检标准(试行)》的通知中看到,第十五条“双眼矫正视力均低于0.8(标准对数视力4.9)或有明显视功能损害眼病者,特殊工程有要求的,不合格。”这让朱明建心里很不是滋味,“若按照这个体检标准,再优秀的盲人无论怎么努力,也不会有机会入户的,很明显把盲人排斥在外了”。

  “这个《体检标准》是2013年5月出台的,可根本没考虑到盲人的实际情况。”朱明建认为,这个体检标准初衷是检验入户申请人是否具备基本工作能力,但制定过程中没有考虑盲人的实际情况,盲人不仅可以通过按摩等工作自力更生,还能开设按摩院为社会提供就业机会。

  为此,朱明建向深圳市人社局和卫计委提起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针对话题,记者看到投票中有71.91%的网友表示“支持朱明建的观点”,也有17.98%的网友称“反对朱明建的观点”。

  标准制定无残疾人参加

  记者了解到,朱明建的信息公开申请表中主要申请两项内容:一《体检标准》制定中是否有盲人参与。二是,从2013年5月迄今,是否收到涉及盲人的体检情况反映?针对这些情况反映将会怎样处理?

  11月初,朱明建收到来自深圳市人社局、卫计委的信息公开答复称,制定《深圳市拟引进市外人员体检标准》时,未邀请包括盲人在内的残疾人士参与。

  看到回复,朱明建的直觉是“这是违法的”,他在咨询律师朋友之后,决定向深圳市政府投诉。“深圳市入户体检标准歧视残疾人,已经违反了《残疾人保障法》。制定与残障人士相关的法律法规,却没有残疾人参与,这也违反了法律,既然违法,《体检标准》应被废除。”朱明建说。

  律师:体检标准应予废除

  广东君一律师事务所刘潇虎律师告诉记者:“从法律层面上讲,深圳市积分入户政策违反了《残疾人保障法》第三条,侵犯了残障人士享有的同其他公民平等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权利,构成了残疾歧视。”

  刘潇虎还说,入户《体检标准》制定没有残障人士参与,这是与国际公约和国内法律相违背的,侵犯了残障人士的权利,应当予以废除。而根据明年将生效的新《行政诉讼法》,公民将被赋予向人民法院直接起诉的权利。编辑:健龙

相关资讯:

  诺大的深圳,为何容不下一个视力残疾人

  深圳:关于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通告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