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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民留言】
王书记你好,我是一名肢体残疾人,虽然散失了体力劳动,但还可以脑力劳动,经过正常聘用程序于2013年1月1日和甘州区残联签订聘书协议三年,聘本人为甘州区明永乡残联专职委员,协议上说要按公益性岗位安排,编入乡镇统一管理,可是两年过去了,工作干了不少,没有发一份钱工资,也没编制统一管理,这日子咋过啊?我们弱势群体本来就生活困难,力所能及的干点工作整点钱就是为了养家糊口,可是至今什么也没落实,这协议签订有用吗?这日子咋过啊王书记?请你帮助落实一下好吗?
答复意见:
网民朋友,你好! 经甘州区委调查核实,你反映问题属实。至2012年底,甘州区公益性岗位人员在岗人员达到1055人。因就业专项资金不足,区人社局从2013年开始采取自然减员和不开发岗位的方式压缩公益性岗位人员。所以,暂无法解决将残疾人专职委员纳入公益性岗位并解决待遇。经甘州区政府同意,2013年至2014年残疾人专职委员误工补助由区残联会同区财政局采取多方筹措资金的办法予以解决。一是对全区42名残疾人专职委员从2013年起,每人每月给予200元的误工补助;二是从2014年起,残疾人专职委员由用人单位考核称职者每人每月给予300元的误工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