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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残联昨日出台《城区残疾人自主创业促就业扶持办法》。残疾人自主创业,所办企业或项目正常经营满半年者,当年给予一次性资金扶持2000元。
该《办法》的扶持对象是:具有西陵区、伍家岗区、点军区、猇亭区、宜昌经济开发区户籍,在法定劳动就业年龄段内,持有《残疾人证》,2010年1月1日起在本市范围内办理企业或个体工商营业执照,从事个体经营和自主创业的残疾人。
残疾人自主创业,所办企业或项目正常经营满半年者,当年给予一次性资金扶持2000元;正常经营一年以上的,再给予一次性资金扶持1000元。残疾人大学生自主创业,对所办企业或项目正常经营满半年者,当年给予一次性资金扶持2000元;正常经营一年以上的,再给予一次性资金扶持2000元。农村残疾人发展种养殖业,每年底由各区残联推荐评选一定数量的残疾人种养殖业能手,给予一次性资金扶持2000元。残疾人自主创业带动残疾人就业,凡安置残疾人就业达一年以上,并与残疾人职工签订了两年以上劳动合同,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残疾人自主经营者,按安置人数每人给予600元一次性扶持。
上述四项扶持政策同一残疾人只能享受一次,已享受过原同类扶持政策的残疾人不再享受。此外,还设立残疾人自主创业示范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