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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晚报讯近日,记者从省残联了解到,省残联正式制定《吉林省支持残疾人文化创业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指导意见》明确,依托省及各级残联创办的创业孵化基地和本地的文化产业园区等,对有意向、有专长、有能力的残疾人给予文化创业扶持。
省残联相关负责人在解读政策时表示,为鼓励广大残疾人发挥聪明才智,利用艺术特长进行文化创业,创造幸福美好生活,特制定本指导意见。在注重残疾人文化素质培养方面,通过特殊教育院校加强对残疾人的学历教育和素质教育,通过残疾人就业培训机构举办的培训班提高残疾人文化素养,通过读书等各项文化助残活动帮助残疾人提高自身文化水平。
同时,注重残疾人文化技能培训,要求各级残疾人就业培训机构要积极开设文化就业创业技能培训课程,向残疾人传授刺绣、编织、剪纸、刀画等手工技艺,利用各类实训基地让残疾人接受实际锻炼。对有艺术创作天赋的残疾人要聘请专业老师给予特别辅导。
指导意见还明确,帮助扶持残疾人创办文化实体。关于创业孵化方面,依托省及各级残联创办的创业孵化基地和本地的文化产业园区等,对有意向、有专长、有能力的残疾人给予文化创业扶持。示范带动中,落实各项残疾人创业、就业扶持政策,各级残联要积极扶持残疾人创办文化工作室、艺术品店、手工小作坊、艺术品网店等小微文化企业。
另外,在展示展销方面,利用东北亚博览会、东北亚国际商品展、长春农博会等各类展会、各种平台,开拓残疾人文化产品销售渠道,搭建残疾人文化艺术产品展示销售平台,帮助残疾人实现劳有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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