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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烟台建成山东最大残疾人托养院

1楼
月影人生 发表于:2012/12/11 11:12:12

  水母网12月11日讯  (YMG记者李鑫)宾馆化的居住条件、专业的康复训练设施、完善的生活设施,随着装修和设备安装的收尾,总投资2200万元、建筑面积7600平方米的烟台开发区残疾人托养院即将投入使用。

  为加强残疾人特殊服务体系建设,改善残疾人的生活水平和生存状况,烟台开发区在该区社会福利中心规划建设了残疾人托养院。该项目于2011年10月12日开工,主体建筑共5层,设有床位200张。建成后,将成为我省规模最大、档次最高、设施最先进、无障碍设施最完善的残疾人托养院。烟台开发区残联工作人员介绍,残疾人托养院属于机构托养性质,将为贫困并具有一定自理和从业能力的智力和肢体残疾人,提供康复、特殊教育、职业技能训练、庇护性就业和心理辅导等服务,帮助、引导他们从事简单劳动,为促进残疾人康复、提高生活水平和就业能力创造条件。凡是具有本区常驻户口,16周岁以上(含)、60周岁以下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金,病情基本稳定,无传染性疾病,无暴力、自杀倾向,生活习惯不影响他人正常生活,具有一定自理和从业能力的智力,二级以上肢体残疾人,可享受政府托养政策。

  凡符合条件且本人或监护人要求纳入机构托养或居家托养的残疾人,由本人或监护人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残疾证、户口薄、低保证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向所在社区(村)、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填写残疾人托养服务申请表。对符合条件的,由社区(村)、街道办事处初审签署意见后报开发区民政局,区民政局托养对象鉴定小组入户调查审核,对申请机构托养或居家托养的入户鉴定工作,确定托养对象适合的托养方式。

  随着托养院的建成投用,烟台开发区社会福利中心也将逐步成为集敬老院、光荣院、救助站、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城镇“三无”老人(儿童)福利院、残疾人康复中心六个区块合一的福利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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