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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海都报闽南版4月17日讯(记者 陈群/播报)今年,漳州市将拿出1000多万元补助扶持残疾人,残疾人家庭可向当地县级残联提出申请。这也是今年漳州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之一。这1000多万元将分别用于扶助贫困残疾人就业创业、扶助残疾儿童康复行动、资助残疾人托养服务、资助残疾人就学四个项目。
项目一300万元扶助贫困残疾人就业创业
目标:扶持全市600名城乡贫困残疾人开展就业、创业、生产经费等。
标准:5000元/人/年
对象:开展种植、养殖、生产经营的农村贫困残疾人;城镇“零就业”残疾人家庭中创业、就业的残疾人。
残疾人家庭应具有当地户籍,家庭成员中的残疾人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其中,创业、就业的残疾人家庭应是“零就业”家庭,是当地残疾人中的困难户,具有一定的劳动生产和经营能力;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应具有较好的可行性生产项目,扶持效果应具有造血功能,能达到脱贫效果;此外,安排服务残疾人公益岗位的,除具备上述有关条件外,还应具备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具有奉献敬业精神,有一定的组织和协调能力。
项目二360万扶助残疾儿童康复行动
目标:资助300名0~7岁在机构接受专业康复训练的学龄前残疾儿童(包括聋儿、智障、孤独症、脑瘫等),其中脑瘫儿必须6岁以内。
标准:1.2万元/人/年
对象:符合条件的城乡有康复需求的贫困残疾儿童,其中优先资助城乡低保家庭的贫困残疾儿童。
项目三150万资助残疾人就学
目标:150万元补助全市1000名贫困残疾人学生及残疾人家庭子女实现就学。
标准:专科以上全日制教育阶段,1600元/人/年;
非全日制高等教育学习阶段,1200元/人/年;
参加自学考试的受助对象单科考试成绩及格累计五门,即可申请补助一次,每次补助1200元;
接受中等教育的受助对象,800元/人/年
对象:须为具有本市户籍的正在接受非义务教育阶段的贫困残疾学生及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持残疾人证,且家庭享受城乡低保,或经村(居)委证明,家庭经济确实困难的。
项目四275万资助残疾人托养
目标:为全市智力、精神和其他类重度残疾人提供生活照料、康复养护、技能培训等公益性服务。
标准:150名在“福乐家园”托养的残疾人,5000元/人/年;
1000名在家里养护的智力、精神和其他类重度残疾人,2000元/人/年
对象:享受“福乐家园”机构托养服务的对象,须是在省、市两级残联挂牌的“福乐家园”托养机构中托养,且与“福乐家园”签订一年以上托养服务协议;符合当地贫困标准家庭,就业年龄段(16~60岁)的智力、精神和其他类重度残疾人。享受城乡低保家庭的优先资助。
享受居家托养服务的对象必须是在就业年龄段无业的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并具有本市户籍,未享受机构托养服务,且生活不能自理、长期需要他人照料,同时属于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或符合当地政府规定标准的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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