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残联负责人告诉记者:“按照规定,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都需要按照1.5%的比例招收残疾人员工,否则就需要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长沙县的标准为每人每年3万元。也就是说,一家规模为100人的企业至少需要安排2名残疾人就业。” 根据长沙县残联的统计,目前全县在就业年龄段(即16至60岁)的残疾人数为8909人,其中登记在企业就业并购买了保险的约千人,再加上自谋职业的残疾人,共计3000人左右,约占总数的三分之一。 长沙县残联负责人介绍,一方面是由于部分重度残疾人不具备工作能力,此外,也存在信息不对等的情况,想找工作的残疾人找不到合适的工作,想招人的单位招不到合适的员工。“目前就业的大部分残疾人为听力言语残疾或者轻度肢体残疾,工作类型以保管员、门卫、保洁员、后勤等工作为主,但也有部分学历高、能力强的残疾人在企业从事管理或者设计等工作。” 长沙县每年都会为残疾人开设职业技能和农村实用技术培训,还会定期举行专场招聘会,自谋职业的、被工作单位录用的以及自费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的残疾人都能获得补贴。 该负责人表示:“残疾人如有就业意向或者企业需要招聘残疾人,都可以到县残联来登记,由我们来牵线。”他还建议,残疾人在就业时应根据自身能力和状况选择适合的岗位,注重自身能力的提高,树立正确的就业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