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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园区的侯先生:我表弟是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有二级残疾证。不知道国家有无相关补助。交办时间:2月21日
记者报告
“我表弟是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有二级残疾证。听说国家有相关的补助,但去村委会咨询的时候却说享受了低保的就不能享受残疾人补贴了,不知道是这样吗?”家住梁园区的侯先生说,希望记者能帮忙了解有关重度残疾人生活补贴的政策规定。
“去年由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残联联合下发了文件,只要是符合条件的重度残疾人就可以享受到该文件所说的补贴。”昨日上午,记者就此采访了商丘市残联信访办主任焦峰,他对记者如是说。
据焦峰介绍,根据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残联共同印发的《关于做好重度残疾人生活救助工作的通知》规定,我市重度残疾人享受生活救助需具备以下四个条件:具有商丘市的户籍;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参与社会生活和自理困难的重度残疾人,包括一级、二级视力残疾,一级听力残疾,一级言语残疾,一级、二级智力残疾,一级、二级肢体残疾和一级、二级精神残疾(不包括二级听力和言语残疾);没有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由父母或兄弟姐妹抚养。
“残疾人困难家庭虽然一直是低保对象中的重要群体,但可能存在一些重度残疾人并不是低保户的情况。该文件的下发,就是将这类残疾人纳入到了低保范围内。”焦峰说,该生活补贴金是由民政部门在低保资金内发放的,其标准是按当地城乡低保最高补差发放。所以,已经享受了低保的残疾人,将不能重复享受。
焦峰表示,在该文件下发后,各县市区残联就已经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情况输入到了电脑系统中。民政部门将对该名单和已经享受低保的名单进行比对。只要是符合条件的残疾人,不用其本人申请,就会通知领取该补贴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