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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赵丽云) 记者从开发区残联了解到,2014年残疾人个体户参保补贴工作已经全面启动,目前各街道办正在对残疾个体工商户进行走访。符合补贴要求的残疾人个体户可根据街道残联安排集中组织申报,申报时间从3月1日至3月29日,逾期不再办理补报。
给予残疾人个体户保险(放心保)补贴,是鼓励残疾人个体就业,以创业带动就业的优惠扶持政策,可以解除残疾人养老和医疗的后顾之忧。2014年继续实施城乡一体的补贴政策,凡具有开发区户籍,持有《个体营业执照》,从事个体经营,年收入低于上年度城镇职工平均工资,并按照城镇个体经济组织从业人员社会保险缴费标准缴纳2013年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的残疾人个体户,均在补贴范围内。
补贴标准根据青岛市2013年职工投保基数为3117元/月,基本养老保险补贴标准为374元/月,年补贴4488元;基本医疗保险补贴187元/月,年补贴2244元,全年合计6732元。
符合补贴要求的残疾人个体户可根据开发区各街道办事处(镇、园区)残联安排集中组织申报。申报时间从3月1日起至3月29日截止,每年集中申报一次,延误、遗漏的补贴对象不再补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