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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8日,记者从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该厅日前与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教育厅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我区城乡低保家庭高校毕业生、残疾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根据规定,从今年起,我区将对区内普通高校享受城乡低保家庭的应届毕业生、残疾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求职补贴,补贴标准目前定为每人1200元。区内各高校组织符合条件的毕业生由所在高校集中申请,2014届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申请时间为2014年10月1日之前;以后年度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申请时间为毕业当年的4月1日前。
据区人社厅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有关负责人介绍,本次补贴对象为在西藏高校就读(我区生源在区外高校就读的高校毕业生,向所在高校申请,依据当地省区市文件执行),毕业年度内有就业意愿并积极求职的、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 庭的高校毕业生、残疾高校毕业生。符合条件的毕业生离校前向所在高校提出书面申请。申请材料包括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申请表,高校毕业生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个人残疾证明以及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登录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下载“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申请表”、“城乡低保家庭高校毕业生、残疾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明细表”。
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毕业当年所在家庭被认定为低保家庭的,由毕业生到原就读高校申请。2014届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由所在高校将申请材料于今年10月1日前报送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申请表在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下载(http://www.xz.hrss.gov.cn/news/201486/n56361382.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