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商报讯 (记者 张宝龙)近日,宝鸡市政协主席张民义与法制委员会部分委员,走访各县区,对宝鸡市残疾人社会保障情况进行了专题调查,并就进一步加强残疾人社会保障问题与市残疾人联合会、市人社局、民政局、财政局、教育局等部门进行了议政协商。
残疾人保障取得三方面成效 17日,宝鸡市残联理事长段寅生介绍,目前,全市共有残疾人22.1万人。国务院残工委决定于2015年1月1日起,在全国开展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专项调查工作,重点了解各类残疾人在生活救助、社会保障等方面的状况和需求。
近年来,宝鸡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残疾人社会保障工作,成立了市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着力建设残疾人生活保障、优待救助、医疗康复等,全市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逐步形成。取得的成效有:
一是2007年在全国率先推行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特惠政策,对1万多重度残疾人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全额补贴。目前,全市已将城镇1.6万残疾人、农村5万残疾人优先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并提高20%标准发放低保金。
二是完善政策,惠及残疾人群。从2011年7月1日起,对全市一、二、三级贫困残疾人实行生活补贴,每月50元,惠及了5万多名残疾人。
三是加大投入,提高保障水平。2011年至2014年,全市累计投入资金500多万元,共建残疾人扶贫基地48个。先后举办各类残疾人实用技能培训班152期,共培训残疾人近10000人次,多数学员实现了就业;从2007年起,连续六年各级专项用于残疾人事业直接投入资金1.1亿元,为全市残疾人办好十件实事;先后投入2000余万元,为我市2150户农村残疾人家庭实施了危害改造工程,有效地改善了他们的居住条件;今年1至8月,市财政对残疾人社会保障投入达5499万元,同比增长15.8%。
在四方面提高残疾人保障 宝鸡市残联理事长段寅生说,宝鸡残疾人社会保障工作虽然取得了显著成绩,但是,与发达地区相比,与广大残疾人对社会保障的需求相比,仍然存在着许多薄弱环节和不容忽视的问题。
今年12月初,宝鸡市残联向市委、市政府提交工作报告,对提高残疾人社会保障提出了几方面意见:
一是将四级贫困残疾人纳入生活补贴范围。宝鸡尚有近一万名四级贫困残疾人未能享受每月50元的补贴。这部分残疾人大多生活在偏远农村。建议扩大残疾人救助范围,将四级贫困残疾人纳入生活补贴人群。每年补贴资金600万元,由市县两级财政按1:1的比例分担。
二是实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全市持有二代残疾人证的一、二级重度残疾人共计28260人,他们常年卧病在床,无劳动能力,不少残疾人常年需要服药辅助康复训练等。建议市政府出台《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每年市财政安排经费给予相应补贴。
三是建立宝鸡残疾人临时救助制度,用于贫困残疾人因临时性、突发性等特殊原因造成生活困难或其他特殊情况。
四是有效解决残疾少年儿童入学难的问题。
作者:张宝龙<!--判断是否属于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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