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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充实基层残疾人工作人员队伍,促进残疾人就业,更好地为广大残疾人服务,根据《许昌市乡级残疾人专职委员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经市政府同意,在全市范围内公开招聘乡(镇、办)残疾人专职委员,招聘人员实行聘用合同制。
一、 招聘名额
二、报考条件
1、户籍在所报名的县(市、区),符合残疾人标准并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2、爱党爱国,思想进步,遵纪守法,作风正派,热心残疾人工作,乐意为残疾人服务,具有敬业和奉献精神。
3、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会计算机操作,有较强的行为能力,能独立履行岗位职责。
4、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1976年1月1日以后生)以下。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1年11月15日8:00至11月21日17:00。
2、报名地点: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残联。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时须提供的证件包括: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残疾人证、就失业登记证(以上材料均为原件和复印件),近期1寸免冠彩照3张。
4、资格审查:报名时,由报考人员填写报名表一式两份,各县(市、区)残联对报名人员的报名表和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并将所有初审合格人员报名材料报送市残联进行复核。报考人员应对自己所填表格及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因填写内容或提供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而影响本人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经复审合格者发给准考证,准予参加考试。
5、各县(市、区)报名咨询电话及联系人:禹州市:13803740902,闫书峰;长葛市:13837405217,王继中;许昌县:13569962335,陈建闯;鄢陵县:13949839266,王玉玲;襄城县:13849875388,铁俊峰;魏都区:2772661,宋卫平;东城区:2959940,燕军芳;开发区:8581711,李春香。
四、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
1、笔试:笔试由市残联统一组织命题考试。笔试时间为11月27日。笔试内容包括时事政治(含公共基础知识)、残疾人法律法规、公文写作知识。笔试总成绩100分,笔试成绩在许昌市人事人才网站公示。
2、面试:各县(市、区)残联负责本地乡(镇、办)残疾人专职委员面试工作。面试时间为12月3日。笔试结束后,以县(市、区)为单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名额1.2: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不足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进行面试。
面试总成绩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不含60分)的视为不合格。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由主考官当场通知考生。
面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由主考官当场向考生宣布。面试结束后,在许昌市人事人才网站公布。
3、体检: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名额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并在许昌市人事人才网站公布。体检由各县(市、区)残联组织实施。体检时间为12月5日。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的,在本岗位面试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4、公示:根据体检情况,各县(市、区)残联研究确定拟聘用对象并上报市残联。12月7日至12月13日,在许昌市人事人才网站公示7天。
5、培训: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 12月14日至12月20日,由许昌市残联统一组织对其进行业务培训。
6、聘任上岗:专职委员实行聘任合同制,聘任期三年,合同期满终止聘用关系。各县(市、区)统一组织于12月21日至27日,由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与被聘用的残疾人签订聘任合同书,并约定三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结束时,由各县(市、区)残联统一组织,各乡(镇、办)政府对聘用人员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任合同。每年年终考核,对聘用人员年度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关系,终止合同。专职委员实行聘任合同制,聘任期三年,合同期满终止聘用关系。根据工作需要重新招聘时,对连续三年考核合格者优先考虑予以照顾。
五、工资待遇和档案管理
工资待遇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按照当地现行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执行,并按照规定享受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险补贴。
聘用人员档案统一存放到县(市、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办理人事代理手续。
六、本简章由许昌市残联负责解释。市残联咨询电话:0374-2968296。13069507800.联系人:白伟民。
许昌市残疾人联合会
许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0一一年十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