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和《残疾人就业条例》,扎实推进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2012年民生工程实施,积极促进残疾人就业,市残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市总工会、团市委和市妇联决定,在全市共同组织开展市、县(市、区)"两级联动"的残疾人大型专场招聘会活动。为保证招聘会取得实效,特制定此办法。
一、活动主题
实现幸福就业,共享发展成果
二、活动时间
2012年5月18日前后。市、县(市、区)"两级联动"。
三、活动地点
市级和市中区、五通桥区、沙湾区合并举行,地点在市残疾人康复就业中心;各县(市、区)在辖区内适当地点举行。
四、实施对象
(一)城镇处于劳动年龄内、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愿望的残疾人。
(二)农村处于劳动年龄内、有就业能力有转移就业愿望的残疾人。
本次活动重点对象是残疾人高校毕业生以及一户多残家庭、零就业家庭和低保家庭中的残疾人。
五、工作目标
(一)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城镇残疾人按规定办理就业失业登记,并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全部纳入就业援助范围。
(二)积极开发岗位,集中帮助一批残疾人就业。全市在"两级联动"专场招聘会中帮助150名未就业残疾人实现就业。
(三)辖区内每一个有残疾人的零就业家庭、低保家庭和一户多残家庭至少有一个成员在活动期间实现就业。
六、活动内容
(一)残疾人综合招聘会;
(二)企业用工及残疾人就业法律政策咨询;
(三)残疾人职业技能展示;
(四)残疾人用工求职登记等。
七、活动要求
(一)认真制定实施方案。各地要高度重视残疾人专场招聘会活动,将其作为贯彻落实《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省委九届八次全委会和市委六届二次全委会对就业和残疾人工作新要求的具体措施,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研究制定当地残疾人专场招聘会活动实施方案,广泛宣传报道,营造全社会关心残疾人就业的良好氛围。
(二)建立残疾人就业台账制度。各地要充分发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工会、共青团、妇联和残联组织的作用,依托街道、社区,建立县、街道、社区残疾人就业三级台账制度,并逐步建立和完善残疾人人力资源动态摸查机制。
(三)积极开发适合残疾人就业的岗位。集中各级各部门的政策和资金,开发一批适合残疾人就业的岗位,专项用于帮助残疾人就业。各级人社、工会、共青团、妇联和残联要动员社会用人单位提供一批适合残疾人就业的岗位,按规定落实相关扶持政策。
(四)各司其职,密切协作,共同促进残疾人就业。
- - 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及时为符合条件的城镇残疾人办理就业失业登记,按规定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加强就业援助。督促指导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与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对接和共享就业信息,免费为残疾人提供求职登记、就业信息、就业指导、职业介绍、就业政策咨询等公共就业服务。
- - 各级工会组织优先将残疾下岗失业人员和残疾困
难职工子女纳入全市工会"36611"工作目标、"4万农民工援助行动"和"家政服务工程",在创业培训、创业指导、跟踪服务工作中,重点帮扶并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下岗失业人员和残疾困难职工子女优先纳入工会创业小额贷款工作中;各级工会培训机构优先为残疾下岗失业人员和残疾困难职工子女提供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各级惠民帮扶中心和工会职介机构为残疾下岗失业人员和残疾困难职工子女提供免费服务,广泛收集和发布适合残疾下岗失业人员和残疾困难职工子女就业的岗位信息,并为其提供各项帮扶救助服务。
- - 各级团组织重点将残疾人大学生和务工青年纳入青年就业创业促进计划,依托"青年就业创业培训基地"和"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开展就业创业培训指导,动员青联委员和青年企业家为残疾人就业创业提供直接帮助;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优先给予青年创业小额贷款扶持;为农村青年残疾人提供免费技能培训。
- - 各级妇联组织优先将残疾妇女纳入妇女就业专项服务行动;优先将符合条件的残疾女大学生纳入女大学生创业导师行动,提供小额信贷创业扶持;以农村残疾妇女为重点,通过妇女小额担保贷款,扶持她们以创业带动就业;大力开展残疾妇女家政服务、手工编织等技能培训,推动残疾妇女从事家庭服务业和居家灵活就业,并积极帮助进行市场推广。
- - 各级残联组织要大力实施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引导机关、团体、事业、企业单位积极开发适合残疾人就业的岗位;开展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开拓残疾人庇护就业新领域;积极开展"加强残疾人职业培训促进就业年活动",为残疾人提供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和农村生产实用技术培训;各级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广泛收集和发布用工信息,免费为残疾人提供就业服务,帮助符合条件的残疾人落实各项就业扶持政策。
- - 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会、共青团、妇联和残联要建立协调沟通制度,定期通报情况,协调解决问题,并通过残疾人就业促进月活动,建立"出现一人,认定一人,扶助一人,稳定一人"的就业援助工作机制,努力使未就业的残疾人及时就业,确保已就业的残疾人稳定就业。
(五)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各级党委宣传、广电部门要将残疾人专场招聘会的宣传报道纳入宣传工作总体计划之中,统一部署,统一安排。市级及各地新闻媒体要结合本次残疾人专场招聘会活动主题,深入宣传各级党委、政府关心残疾人就业,为加快发展残疾人就业、改善残疾人民生、保障残疾人权益制定的政策、采取的措施和取得的成效;宣传《残疾人就业条例》精神;宣传社会各界帮助残疾人就业的感人事迹;宣传"两级联动"残疾人专场招聘会活动动态,在全社会掀起共同关注、理解、重视残疾人事业的热潮,努力实现残疾人幸福就业,让他们共享祖国发展成果。
(六)认真做好活动总结和数据上报工作。各地要对残疾人专场招聘会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并在活动结束后对通过专场招聘会实现就业的残疾人进行跟踪服务,对活动中收集到有就业意愿但未实现就业的残疾人定制新的援助计划,帮助他们在后续就业援助活动中实现就业。
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和残联组织要设专人负责残疾人就业促进月活动的统计工作,并于2012年6月8日前,将残疾人专场招聘会活动情况总结和统计表(见附件)分别报送市级各部门。
八、联系方式
1.市人社局
联系人:吴学斌 联系电话:2122206
2.市总工会
联系人:张惠 联系电话:2133419
3.团市委
联系人:谢巍 联系电话:2431144
4.市妇联
联系人:殷宏毅 联系电话:2449882
5.市残联
联系人:马永富 联系电话:24205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