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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四川省到2016年基本普及残疾少儿义务教育

1楼
漂泊的心 发表于:2014/6/27 10:03:56

26日记者获悉,四川省政府办公厅近日转发了教育厅等部门《关于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提出到2016年,全省基本普及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视力、听力、智力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0%以上,其他残疾人受教育机会明显增加。要以多种形式安排所有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发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和以职业教育为主的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要求高校不得拒绝招收残疾考生。

30万人以上区县

要建成特殊教育学校

根据《实施意见》,在总体目标上,要全面推进全纳教育,使每一个残疾孩子都能接受合适的教育。经过3年努力,初步建立布局合理、学段衔接、普职融通、医教结合的特殊教育体系,办学条件和教育质量进一步提升。

《实施意见》提出,到2016年,全省基本普及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视力、听力、智力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0%以上,其中民族地区达到80%以上,其他残疾人受教育机会明显增加。

在扩大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规模方面,《实施意见》提出,我省将建立以普通学校随班就读为主体,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送教上门为补充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体系,做到全覆盖、零拒绝,不断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程度。

《实施意见》还要求,人口30万以上尚无特殊教育学校且有条件的县(市、区),要力争在2016年底前建成特殊教育学校并开始招生。发挥特殊教育学校的骨干作用,逐年扩大特殊教育学校招生规模,增加招生类别。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都要创造条件依法接收具有接受一定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

此外,要研究制定全省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送教上门管理实施办法,积极创造条件,制定有针对性的教育方案,为确实不能到校就读的重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提供送教上门或远程教育等服务,开展合适的个别化教育,并将其纳入学籍管理。

高校不得拒绝招收

符合条件的残疾考生

不仅如此,《实施意见》还提出,要积极发展非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在发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上,各地要将残疾儿童学前教育纳入当地学前教育发展规划,列入学前教育重大项目。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普通幼儿园开设残疾儿童学前班。示范性幼儿园要积极开设残疾儿童学前班,开展随班就读的实验和探索。支持有条件的残疾儿童康复机构、儿童福利机构增设附属幼儿园(班)。

针对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特殊教育学校要根据实际需要开设高中教育部(班),逐步扩大招收高中阶段学生规模。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要积极招收残疾学生。特殊教育学校高中阶段教育应坚持以职业技能教育为主,为残疾学生从业和继续深造创造条件。

《实施意见》提出要鼓励各高等院校增设特殊教育专业,或在相关专业中设置不同类别残疾人的特殊教育方向,努力满足不同类别残疾人接受高等教育的需要。高等学校要依法积极招收符合条件的残疾考生,不得因其残疾而拒绝招收。要加强残疾人职业培训,提高残疾人就业创业能力,并积极创造条件创办四川省残疾人职业技术学校(院),大力发展残疾人中高级职业技能教育。

2016年特殊教育

教师培训率达到100%

在加强特殊教育教师队伍建设方面,《实施意见》提出,要配齐配足特殊教育教师,保障特殊教育教师待遇。各地要在解决好特殊教育学校转岗教师较多、专业教师不足等问题的基础上,将特殊教育学校教师特教津贴标准统一按照基本工资的15%执行。在儿童福利机构中承担残疾学生教育、生活和管理,且取得教师资格的工作人员应按照此标准执行。对在普通学校承担残疾学生随班就读教学和管理工作的教师,在绩效考核中给予倾斜。

同时,要提高教师专业水平,贯彻落实特殊教育教师专业证书制度和教师专业标准,教师职务(职称)评聘向特殊教育教师倾斜,将残疾儿童康复机构、儿童福利机构教师纳入当地教师职务(职称)评聘规划。到2016年,特殊教育学校、普通学校特教班和随班就读教师全员培训率达到100%。本报记者 余书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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