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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城广电王舍人营业厅:残疾人应提前出示证件,没告知义务
律师:应通过发布公告或电话通知,告知可享受优惠政策的用户
残疾人家属拿着相关证件,却无法享受优惠政策
见习记者孙钰 记者隗萌 摄□见习记者 孙钰 本报记者隗萌“残疾人收视费减半,交费时咋不告诉我?多收了钱,工作人员为啥不给退?”8日,市民王先生(化姓)拨打本报新闻热线82061110反映,8月15日他交了240元有线电视收视费,交费后才得知残疾人收视费减半,他多次去营业厅协调退款都没能成功。
市民反映
连续两年多交钱,优惠要等下一年
王先生的右眼残疾并且持有残疾人证,8月15日,他到历城广电王舍人营业厅交费,按照每月20元,支付了一年的有线电视收视费共计240元。但之后,他的朋友告诉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可以享受收费优惠政策。
记者了解到,历城区政府2011年7月1日起实行的《历城区残疾人优惠政策扶持规定》第十一条明确规定:对家庭成员中有两人以上是残疾人或至少有一名是视力残疾人或者听力残疾人的家庭,免收有线电视初装费,减半收取收视费。
王先生说,得知“残疾人收视费减半”后,他多次带着相关证件找营业厅协商,试图要回多交的120元钱。“工作人员承认有这个政策,但多交的钱不能退,说是明年提前出示证件收视费可以减半。”
“去年也交了240元,连着两年交了全额,工作人员为什么不提醒我?多收的钱为什么不能退,为什么优惠偏要等到下一年?”得到答复的王先生表示了质疑。
记者调查
不少残疾人因为不知情而全额交费
9月8日9:30左右,记者来到历城广电王舍人营业厅时,市民陈女士和李先生(化姓)正向工作人员询问收视费的问题。
陈女士说,2011年8月25日,她交了250元有线电视初装费和240元收视费。2011年10月,带着残疾人证、户口本复印件等,陈女士来到历城广电王舍人营业厅。了解了情况后,工作人员称费用已交,不能退回,可以续延一年有线电视业务。“谁知道今年8月25日,有线电视突然没了信号。”陈女士已记不起她跑了几趟营业厅,“去年不告诉我有优惠政策,承诺续延一年又不遵守承诺,不能续延为什么不打电话通知我?”
“我哥哥眼睛失明,出行不方便,弱势群体办理这些事情本身就很麻烦。”李先生告诉记者,前几天他为哥哥交了240元收视费,交费后才知道可以享受优惠,几次协调退款都碰了一鼻子灰。“邻居家的弟弟也是残疾人,他也是全额交费。我告诉他有相关规定,他才知道。”李先生表示,辖区内相当数量的残疾人对优惠政策并不知情。“残疾人身体有缺陷消息又闭塞,作为弱势群体,他们看不见报纸、听不见广播,如何让好政策真正惠及残疾人,值得社会关注。”
王舍人营业厅
残疾人应提前出示证件,营业厅没告知义务
面对李先生退款的请求,一工作人员反驳道:“你办的时候为什么不出示证件?交了款就不能退,系统已经默认、发票也已上交,想优惠明年先出示证件。”
记者询问工作人员是否知道残疾人有优惠政策,“初装费250元全免,收视费减半。”工作人员回答很熟练。对于未能提前告知,工作人员称,“王舍人镇辖区内有2万多用户,不可能来一个交费的,我们就问人家是不是残疾人,我们没有这个义务。残疾人自己不知道交了全款,这不是我们的过失。”
随后,记者询问营业厅为多少残疾人办理过优惠时,工作人员称持证件的残疾人都享受了优惠政策。“我们没有对辖区内残疾人情况摸底,不知道辖区内有多少残疾人,也不知道为多少残疾人办理过优惠,我们没有必要这么做。”
律师说法
系统默认等不能成为不退费理由
“有线电视的安装,带有垄断性质也带有公益性质,安装单位与用户之间不是普通的合同关系,安装单位也不是普通的营利机构,安装单位的特殊性质决定了它应当接受更多的政府监管。”山东元序律师事务所律师冯延冲称,虽然政府出台了相关规定,但基于盈利的驱动,或者相关工作人员培训不到位,导致提前告知工作没有做好。
冯延冲表示,系统默认收费或发票已上交等完全不能成为营业厅不退费的理由,相关单位应通过发布公告或电话通知,告知具备享受优惠政策且全额缴费的用户,带相关证件到各营业厅办理退费事宜,或延长有线电视的信号使用期限,或在次年缴费时予以抵扣。此外,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是残联的一项重要职责,残联可以和营业厅的主管单位进行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