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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韩雯)在本市机动三轮车综合治理工作中,对于残疾人代步车治理采取的是以旧换新的方式,即对下肢残疾人使用不符合残疾人专用代步车登记种类的,给予一张价值5000元左右的“残疾人专用代步车购置凭证”,凭此证可到定点销售网点置换一辆符合登记种类的残疾人专用代步车。据市残联统计,目前,有9000余人符合置换条件。
不久后,家住河西区的张丽华就可以有一辆崭新的电动三轮车。“这得感谢政府,让我们一分钱没花,换了一辆新的电动三轮车。”张丽华说,她腿脚不方便,自去年年底开展残疾人代步车治理工作,居委会的工作人员就经常来家里,不仅给她讲政策,还征询她有没有意见和建议,选车的时候,居委会雇了一辆车带着大伙儿一块去看车。张丽华说:“政府真是处处为我们残疾人着想。”
“现在残疾人代步车治理工作已经进入认购阶段,有8000多名残疾人在选车后,签订了认购协议。”市残联工作人员王斌介绍说,目前,以旧换新的车型有7种,其中有5种车型残疾人不用花一分钱就可以置换,有2种车型属于较高配置,愿意购买的残疾人可以补差价。
据介绍,残疾人代步车治理工作将于3月上旬进入置换阶段,4月底全部完成。置换新车后,公安机关会在定点销售网点设立登记上牌工作站,实行一站式服务,对以旧换新后和新增的残疾人专用代步车,按照非机动车实施登记上牌;对取得下肢残疾证明的残疾人,其在用车辆符合本市残疾人专用代步车登记种类,不愿以旧换新的,直接登记上牌。办理登记手续免收任何费用。置换工作结束后,不符合本市残疾人专用代步车登记种类的不允许上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