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ss & SiteMap
爱心论坛 http://www.zqax.net/bbs/
□记者 张海芳
本报讯 记者从市残联获悉,我市2014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工作将从7月起全面启动。今年的审核认定缴费时间从7月1日开始,到9月30日结束。
据了解,残保金征收对象为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企业事业组织和城乡经济组织。依据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本单位在岗职工总数1.5%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未安排残疾人就业,或者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1.5%比例的,未达到部分应当按照统计局公布的2013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53078元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征收期间,残疾人劳动服务机构将在各地税局直属分局征收大厅对各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进行审核认定,同时将审核结果提交各直属地税分局直接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