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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9日,齐鲁医院日照分院(东港区人民医院)纪委书记王允波、副院长厉彦卓专程来到安泰・水晶城小区,向曾在该院就诊的患者家人王先生致歉,并送上大红聘书,特聘王先生为医院行风监督员。
原来,王先生的父亲是一位残疾人,曾在齐鲁医院日照分院住过院。一个偶然的机会,王先生了解到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02号《山东省残疾人优惠扶持规定》,其父就诊期间的部分费用应予以减免。于是,投诉到市“行风在线”。
接到投诉后,齐鲁医院日照分院没有任何推卸解释,反而进行了深刻反思。院务会上,院长李强说:“‘省政府令’”具备法律效力,必须在第一时间无条件执行;同时,把党和政府的关爱送到每一位残疾人患者心中,也是公立医院的天职。在群众路线教育期间,让残疾人患者的家人找上门来,这是我们工作的失职。”
基于此,医院组织相关科室对《山东省残疾人优惠扶持规定》进行了专门学习,在全市首家出台《关于残疾人就医费用优惠的规定》:凡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患者,户籍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享受本规定的优惠待遇。
对就医的残疾人患者,医院免收专家挂号费、急诊挂号费、普通门诊诊疗费、急诊观察床位费、病房空调费、暖气费。同时,对血常规、尿常规、肝功、肾功、血脂、血糖、腹部彩超、甲状腺彩超、乳腺彩超、子宫附件彩超、前列腺彩超、胸透、心电等14项检查,减免20%的费用。
这一优惠政策,自2014年10月1日起执行。
门诊就医患者,由接诊医生审验患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符合条件的在发票签字。
检查项目,由检查人员审验患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在发票签字。就医结束,持发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到医保科审核,打印报销单并签字,到住院处支付报销金额。
住院就医患者,出院后持发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医保科审核,打印报销单并签字,到住院处支付报销金额。
日照分院的这一“应诉”,远远出乎王先生意料。接到医院电话后,他专门把已回乡下老家的父亲接到城里。
在接到行风监督员聘书时,他非常激动:投诉前,我曾在网上查了不少资料,济南市也是今年1月3日才开始实行残疾人就医费用减免政策的,优惠项目连挂号、诊查也不过10项。说实话,给老人治病,这是子女的义务,俺家也不缺这几百块钱,要的是一份尊重,就是想看看上边政府说的话管不管用,看看普通老百姓的投诉有没有回音!
齐鲁医院日照分院院长李强表示:明年医院外科综合病房楼投用后,还将为残疾人患者就医提供更快捷、方便的“五优先”,即:优先挂号、优先就诊、优先检查、优先取药、优先住院。
采访手记
残疾人是一个特殊群体,他们的成长道路充满艰辛和困苦,要比常人付出加倍的努力,在教育、医疗、通信、就业、交通等社会生活的各领城,为他们创造优先的生活环境、生存机会,这是政府和全社会义不容辞的责任。
残疾人优先,彰显的是一个社会的文明程度!“残疾人优惠就医”,就是一个很好的示范……
(刘佳郑云歌田文阁)
来源地址:http://culture.gmw.cn/newspaper/2014-10/27/content_101655545.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