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ss & SiteMap
爱心论坛 http://www.zqax.net/bbs/
省财政厅、省残联日前印发《福建省残疾人托养服务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我省居家养护的贫困残疾人每人每年可享2000元的省级财政补助。
据了解,省财政每年将拨付专项资金用于残疾人托养服务,主要补助各地的贫困智力、精神及重度肢体残疾人,按照“福乐家园”托养和居家养护来区别发放补助金。其中,在“福乐家园”机构托养的贫困智力、精神及重度肢体残疾人,每人每年补助5000元。居家养护的贫困智力、精神及重度肢体残疾人,每人每年补助2000元。
省级财政会根据各地的计划任务,将下一年度残疾人托养服务补助资金于每年11月15日前预拨下达给各设区市。
记者了解到,符合条件的居家托养残疾人(或监护人),需要向所在社区(村)提出居家托养申请,并填写《福建省“为民办实事”—居家托养补助申请表》,提供第二代残疾人证复印件、享受低保、家庭贫困程度和人口情况证明。之后,社区、乡镇和县将逐级评审公示,最终由设区市审批发放。而在“福乐家园”托养的残疾人,由残疾人(或监护人)向其托养的“福乐家园”机构提出资助申请,并提供上述同样的材料。